2025年12月25日修订
完全符合「产品安全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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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符合「产品安全4法」!
每月5,000日元起~
PSE·PSC「国内管理人」服务
每月5,000日元起~
PSE·PSC「国内管理人」服务

国内管理人服务概要
国内管理人服务概要
海外电商企业通过与Commerce Robotics签约,可获得国内管理人服务。

PSE·PSC国内管理人云平台
PSE·PSC国内管理人云平台
海外电商企业与Commerce Robotics签约后,可获得国内管理人云平台账号。
在开始销售前,需将目标产品的检查记录上传至云平台。Commerce Robotics将确认并批准其内容,向监管机构报告检查记录的业务将通过国内管理人云平台统一执行。

国内管理人服务的申请流程
国内管理人服务的申请流程
申込手順
| 编号 | 流程 | 我司:Commerce Robotics | 贵司 |
|---|---|---|---|
| 1 | 提交咨询表格⇒回答 | 咨询表准备 | 在表单内回答3种信息。 ①企业信息 ②申请标志·申请区分·SKU数量 ③确认事项 |
| 2 | 保险确认(合同的必备事项) | 确认保险 | ①提交涵盖产品责任的保险证明 ②提交可确认注册信息的文件 |
| 3 | 报价 ①提交报价单 ②提交合同草案 ・基本合同书 ・委任状 ・誓约书 ・权限证明书 |
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以下信息。 ①正式报价单 ②申报所需的合同草案(完成版) ・基本合同书 ・委任状 ・保证书 ・权限证明书 |
①报价单的审批申请 ※付款方式为年费预付。 ②确认合同草案的内容 ※除基本合同书外,均为规定格式。 需确认贵司信息的表述、错别字。 |
| 4 | 合同签订 ①Cloud Sign的电子合同 ②发送请求书 ③确认入账 |
①通过Cloud Sign发送合同 ②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求书。 ③确认入账 |
①通过Cloud Sign发送合同 ②請确认请求书⇒付款 ※账号发行将在确认入账后进行。 ※各项服务的开始将在确认入账后进行。 |
| 5 | 系统账号发行 | 发行登录账号 | 登录账号的管理 ※管理由贵司负责。 |
| 6 | 向日本保安网代理申请(免费) ※仅限有需求的情况 |
如需要通过保安网代理申请, 将免费提供支援。 |
如需要向保安网代理申请, 请在咨询表中回答。 |
国内管理人AI咨询机器人
(免费提供)
国内管理人AI咨询机器人(免费提供)
签约国内管理人云服务的企业,可以免费使用Commerce Robotics自主开发的国内管理人AI咨询机器人eeBot。该聊天机器人可自动回答制作电器用品等申报书时所需的分类判定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国内管理人服务的系统使用费
国内管理人服务的系统使用费
每月
5,000日元起~
※针对已与我司签署AirTrade服务合同的海外企业,我们也准备了特别折扣价格。
关于产品安全4法修订及特定进口商・国内管理人的解说
关于产品安全4法修订及特定进口商・国内管理人的解说
「产品安全4法」的修订将于2025年12月25日施行。由此,通过在线商城向日本进行PS标志对象产品EC商城销售的中国、韩国、美国等海外企业,也将被定义为“特定进口商”。特定进口商除了有义务进行业务开始时的申报、使销售产品符合技术标准等之外,还必须有义务选任并申报国内管理人。
详情请确认「电气用品安全法」、「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等及其他相关法令。
【法律修订的背景】
通过海外公司在日本线上商城的销售,安全性未确认的产品流入日本国内的情况正在增加。在此背景下,海外运营商责任不明确、儿童产品安全规制不充分等课题日益凸显。因此,为了加强消费者保护,进行了制度修订。将于2025年12月25日施行。
【国内管理人的作用】
国内管理人,例如在《电气用品安全法》中被定义为“为了防止(进口商)在日本国内因进口相关的电气用品而导致危险及灾害扩大,而使其采取必要措施的责任者”。确保电气用品的安全性及检查义务在于特定进口商,但国内管理人将负责保存特定进口商提交的检查记录副本、应对报告征收及现场检查、向经产省进行定期报告等。(国内管理人的义务详情见后文)
【什么人(法人)可以成为国内管理人】
国内管理人需要满足在日本国内拥有住所、能够用日语进行沟通、与海外运营商通过合同签定了必要事项等条件。(经济产业省相关特定产品的技术标准等相关省令第15条之2)
特定进口商必须选任满足这些条件的法人或个人为国内管理人。
【经产省如何确认国内管理人是否符合标准】
- 在日本拥有住所地址。→ 国内管理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或住民票副本
- 被授予了接受日本主管大臣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处分通知等的权限。→ 特定进口商制作的“权限证明书”
- 遵守特定产品相关法令的规定。拥有日语会话能力。国内管理人的业务实施方法适当。→ 特定进口商制作的“誓约书”
- 具有标明了规定必要事项的合同关系。→ 委托合同书的副本
【特定进口商有哪些义务】
特定进口商的主要义务如下:
- 向经济产业省(经济产业局)进行业务申报
- 选任并申报国内管理人
- 符合技术标准的义务
通过检查确认进口产品是否符合日本的技术标准,并制作、保存记录。
检查记录(副本)需提交给国内管理人。
- PS标志标识
- 获知事故时的应对事故内容及报告事故的义务
- 为使国内管理人能合规应对国家的报告征收、现场检查、产品提交命令等采取相应措施
【特定进口商的国内管理人申报方法】
特定进口商需要向经产省(经济产业局)提交「进口业务申报书」,在该申报书中需记载国内管理人的名称、地址、(法人的情况下为代表者姓名)。此外,需附上“委托合同书的副本”、“权限证明书”、“誓约书”、“委任状”。
【「进口业务申报书」中附带的委托合同副本,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版本?】
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的合同副本。
【特定进口商应进行的检查】
根据进口产品的不同,分为需要经产省注册的第三方检查机构认证、合规性检查以及自主检查・外部测试的情况,和仅需要自主检查・外部测试的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保存检查记录,并向国内管理人提交记录。
■PSE区分及检查、保管记录
| PSE分类 | 第三方认证 | 合规性检查 | 自主检查 | 国内管理人 | 检查记录保存 |
|---|---|---|---|---|---|
| 特定电气用品 (菱形PSE) |
不需要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 电气用品 (圆形PSE)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PSC区分及检查、保管记录
| PSC分类 | 第三方认证 | 合规性检查 | 自主检查 | 国内管理人 | 检查记录保存 |
|---|---|---|---|---|---|
| 特别特定产品 (菱形PSC)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特别特定产品以外的 特定产品 (圆形PSC)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婴儿床 (菱形儿童PSC)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 3岁以下婴幼儿玩具 (圆形儿童PSC)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必须 | 必须 | 必须 |
※1 婴幼儿床
需要有义务将旧标志 → 更换为菱形“儿童PSC标志”。过渡措施:2027年3月25日以后旧标志产品将无法销售,需特别注意。由于今后菱形儿童PSC标志的对象商品很有可能进一步扩大,2025年12月25日以后也需持续确认经济产业省的通知。
※2 婴幼儿玩具
2025年12月25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产品必须标注圆形“儿童PSC标志”。关于适用年龄,必须基于合理的依据。例如,包装上使用了婴儿照片时,就很难将该产品的适用年龄定为3岁以上。严禁仅显示数字、符号或外语。
【关于已经在日本国内销售的电气产品的检查】
需要检查。《电气用品安全法》不是经济产业省进行认证的制度,而是制造、进口电气用品的运营商自行履行该法义务,由运营负责者判断其标准符合性后才允许销售的制度。即使同一商品有其他公司在进口销售,每个进口运营商若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所有行为,也属于违法。
【国内管理人的义务(电气用品安全法的情况)】
<义务>
① 保存检查记录的副本(特别特定产品的情况下,还包括符合性检查相关证明书的副本)[法第11条第3项]
➁接受报告征收、现场检查及产品提交命令的义务(法第40条、第41条、第42条)
※若违反这些规定,将对国内管理人适用处罚,或对该特定进口商适用禁止标识等处分。
<要求国内管理人提出的报告>
① 自特定进口商进行申报之日起每经过1年,要求国内管理人进行报告。(报告项目)
➁国内管理人解除与特定进口商的合同时,需要在解除合同之日前30天提出。(为防止出现“未选任状态”,需要事前报告)
【交易 DPF(数字平台)提供者的范围】
产品安全 4 法的对象交易 DPF,设想为互联网商城或互联网拍卖。无论交易 DPF 或其提供者是位于日本、还是位于海外,都将根据是否正在面向日本消费者提供交易场所来进行判断。此外,关于“是否正在面向日本消费者提供交易场所”,将对是否为以日语描述的网站、是否确保了向日本的配送方式、是否有日元的价格标注等各种要素,进行综合考量并做出判断。
此次产品安全4法法令修订的重点解说
此次产品安全4法法令修订的重点解说
<应对互联网交易的扩大>
【消安法、电安法、燃气法、液石法】
①海外公司的监管对象化(选任国内管理人)
当海外公司利用交易数字平台(DPF)等,不通过国内进口商而直接向国内消费者销售产品时,明确该海外运营商为消安法等中可进行申报的对象,同时要求其选任国内管理人。
➁创设针对交易数字平台提供者(乐天、Amazon等)的产品下架请求等制度
对于在交易DPF上提供的产品,若认定其有对国内消费者造成危险的风险,且无法期待该产品出品者采取召回等必要措施时,可要求交易DPF提供者采取删除该产品出品等措施。
③创设备案事项公示制度
创设公示备案事业者的姓名或名称、特定产品的型号分类、国内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信息的制度。
④创设法令等违规行为者公示制度
针对违反法律或基于法律的命令等行为的人员,创设可以公示其姓名或名称等的制度。
<应对玩具等儿童用品安全确保的措施>
【消安法(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
①创设儿童用品相关监管制度
针对儿童用特定产品,要求其制造及进口事业者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并标注适用年龄、使用注意事项等警告标识。2024年12月,婴幼儿玩具(面向3岁以下玩具)与婴幼儿床被指定为儿童用特定产品。
规定未标注已履行上述义务标识的产品不得销售。
婴幼儿玩具(面向3岁以下): 2025年12月25日之后制造或进口的产品,必须标注圆形“儿童PSC标志”。
婴幼儿床: 产生将旧标志更换贴为菱形“儿童PSC标志”的义务。虽然有过渡期措施,但需注意2027年3月25日以后,旧标志产品将无法销售。
②儿童用特定产品二手商品特例
针对儿童用特定产品的二手商品,以对国内消费者进行注意提醒及建立确保安全体制等为条件,采取允许销售的特例措施。

